转发关于教师网上录入成绩的通知
作者: 发布日期:2007-05-30 浏览次数:
各学院(系)、广大教师:
成绩是反映学生学习效果的重要指标,为减少成绩管理的中间环节,使成绩管理更加准确、及时,经学校研究决定,成绩的录入工作自本学期起由任课教师录入,希望各位教师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、一丝不苟的精神,准确、及时的将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录入范围
教师录入成绩的范围包括理论课、实习(实验)等实践课、公共选修课等。
二、录入方法
1.进入教务在线(http://www2.nwsuaf.edu.cn/jiaowu)首页的“教师服务区”点击“成绩录入”,进入成绩录入界面。
2.输入“用户名”和“密码”,点击“登陆”(用户名和密码由学院教学管理人员提供)。
3.进入登陆界面后,点击“录入考试成绩”,选择上课学期、课程名称、教学班、行政班级、选择分制,然后点击“查询”,在列出的学生后面录入成绩。
4.录入成绩时,请首先选择录入成绩的分制,可以选择百分制、五分制、二分制(默认为百分制);然后选择平时成绩的比例,平时成绩一般占0-30%,平时成绩包括作业、实验等,若平时成绩没有则比例为0%。
5.选择完比例后将成绩录入在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栏内,最后自动生成“总评成绩”,总评成绩=(平时成绩×平时成绩比例)+(期末成绩×期末成绩比例)。平时成绩一栏录入的是平时成绩的小计,若选择百分制,则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都采用百分制。二分制没有平时成绩,只录入期末成绩。
例如:以某学生某门课程的成绩录入为例,采取百分制录成绩,假如该同学该门课程的平时成绩总计为90分,考试成绩为80分,“平时成绩”的比例选择20%(0.2),在录入时应把“平时成绩”对应录为90分,考试成绩对应录为80分,录完这两项成绩后,按ENTER键系统就会自动生成该同学该门课程的总评成绩82分。
6.教师每录完一页,若还想再复查修改,可先点击“预存”,核查无误后点击 “提交”;若确认所录入成绩准确无误,可直接点击“提交”上报成绩。
7.综合性实习、实验等实践教学或多人承担的课程、实践教学的成绩录入由承担课程(实践教学)的教研室(系)负责录入。
三、录入要求
1.课程考试(查)结束后,任课教师须在3-5日内评定出成绩,7日内由任课教师完成网上录入;
2.成绩没有正式提交前,可以修改。教师提交成绩后,该课程的状态由“开放”变为“关闭”,成绩一旦提交后将不能更改;若更改成绩请填写成绩更正单,经由教师、教研室主任、教学副院长签字上报教务处,由教务处更改;
3.提交成绩后,任课教师点击“生成报表”打印成绩单,经由教师签名后,一式两份,一份教师留存,一份上交教师所在学院教学办公室。
四、注意事项
1.若学生作弊、旷考、缓考,请在备注栏选择“作弊”、“旷考”、“缓考”字样加以注明;
2.请教师务必保管好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。教师首次登陆后请更改个人密码。若忘记个人密码可与教务处学籍科联系
3. 实行网上录入成绩后,不再提供05级以后的必修课的学生成绩单;教师可点击教务在线首页的“教师服务区”点击“学生名单”,然后选择年级、院系、专业查询和打印行政班学生名单;
4.如遇特殊情况,教师无法网上录入、打印成绩的、或任课教师无上网、打印条件的以及不能独立操作的,可通过教师所在学院教学管理人员指导上网录入成绩和打印成绩;
5.教师在录入成绩过程中若遇到各种问题,请与教务处学籍管理科联系,地点:国际交流中心D406室,电话:87080025,87080023。
二??七年五月二十二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