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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发教育部关于补充申报“普通高等教育‘十一五’国家级教材规划”选题的通知

作者:         发布日期:2007-07-11     浏览次数:

     

各有关出版社:
    
     2004?2005两年中出版的教材已陆续进入修订期。为将其中质量较高、在教学中反映较好的教材,适时修订后纳入“普通高等教育‘十一五’国家级教材规划”(以下简称“规划”),更好地满足教学需求,我部决定对规划进行一次增补工作。现将申报增补选题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    
     一、制订规划的原则与规划的学科范围,参见《关于申报“普通高等教育‘十一五’国家级教材规划”选题的通知》(教高司函[2005]195号);对规划教材编写与出版工作的要求参见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教育“十一五”国家级规划教材管理的通知》(教高厅[2006]6号)。
    
     二、增补选题的申报
     1、选题要求。2004年1月1至2005年12月31日出版的,根据科学技术发展、学科发展和教学改革需要进行修订的教材。申报的教材必须在2010年12月底以前交稿。
     2、申报方式。由有关出版社在上述范围内择优向我司申报。
     3、申报材料。(1)主编人填写《普通高等教育“十一五”国家级规划教材申请书》(见附件一),一式两份。(2)出版社填写《普通高等教育“十一五”国家级规划教材申报汇总表(增补)》(见附件二),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。(3)申报的教材样书,一式两份。本通知和相关表格可在“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教材网(www.tbook.com.cn)”上下载。
     4、申报时间。2007年9月4日至9月15日(以寄出的邮戳为准)。过期不再受理。
     5、申报地点。全国高等学校教学研究中心。联系人:吴博,电话:010-62025587、13501151373;王青林,电话:010-58582264、13801175769。地址:北京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4号C座10层,邮政编码:100011,电子信箱:wubo@crct.edu.cn。
    我司联系人:董锦岐、喻玲娜;联系电话:010-66096925,66097856;电子邮箱:gaojs_jxtj@moe.edu.cn。
    
    附件:一、教材申请书 http://jiaowu.nwsuaf.edu.cn/userfiles/File/jck/76affix.doc
     二、申报汇总表 http://jiaowu.nwsuaf.edu.cn/userfiles/File/jck/82affix.doc
     
     
    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
     二ΟΟ七年六月十二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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