转发关于2007年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
作者: 发布日期:2007-04-19 浏览次数:
教发[2007]10号
关于2007年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
各学院(系):
为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的学习积极性,加强学校的教学管理,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学习环境,学校允许普通本科学生调整专业。为保证这项工作顺利进行,请各学院(系)按照《bat365在线平台官方网站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》第八章关于转专业的要求和程序,认真做好2007年转专业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现通知如下:
一、转专业的条件
1、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一年级学生。休学、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期间的学生不得转专业。
2、确有专长,更适合在其它专业学习,或者因身体及其它原因(隐瞒既往病史入学者除外)不能适应现专业学习。因身体原因需要转专业者,需要提交校医院或者学校指定医院的诊断证明。
3、其高考录取成绩高于转入专业的平均成绩,且取得第一学年已开全部课程的学分,且学分成绩在75分及以上者。
4、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。
学生转专业应当符合上述各项条件,同时符合拟转入学院(系)的接收条件。
二、转专业的程序
1 、计划公布。 4月27日前,各学院填写《bat365在线平台官方网站本科生转专业计划表》(附件1),将拟接收转专业的人数、接收条件、考核时间和地点,报送教务处学籍科。考核方式由各学院自定。学籍科汇总后通过校园网向全校公布。
2 、学生申请。 5月8日-15日,拟转专业的学生向所在院系提出书面申请,提出转专业的理由,填写《bat365在线平台官方网站本科学生转专业审批表》一式三份(附件2),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。
3 、转出学院同意和推荐 。5月20日前,拟转专业学生所在院系应根据实际情况签署推荐意见,并将《bat365在线平台官方网站本科学生转专业审批表》转入学生申请院系。
4 、转入学院审核批准 。5月20日-31日,转入学院根据接收计划,采取笔试或口试形式对拟转入学生进行考核,5月31日前将审核通过学生名单,填写《2007年本科生申请转专业情况汇总表》(附件3)报送教务处学籍科。
5 、结果公布。 6月15日前教务处将批准本年度转专业的学生名单在教务处网站公布。
6 、学籍变更。 6月25日-7月20日学期结束前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到学籍科办理学籍变更手续。
三、培养方案和学分
1、学生转专业后,原则上应按新转入专业的同一年级教学方案的要求进行培养,补修全部专业必修和专业选修课程。
2、学生在原专业已修课程学分经转入专业所在学院(系)认定后,符合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计入转入专业相应类别的课程学分,其他课程记载成绩但不计学分。
3、凡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均应参加该学期修读的所有课程的期末考试,成绩将如实记入学生的成绩册中。无故不参加考试或考试中有不及格课程者将取消转专业资格。
四、工作要求
1、各学院(系)应做好2007年转专业工作的咨询和执行工作,公布学院(系)的接待地点和时间,让学生能够更加清晰准确地了解转入要求和审理程序,展示专业的价值和要求。
2、为避免与国家现行的招生政策冲突,上一年没有招生的专业暂不接受学生转入 。
3、此项工作政策性、时效性强,体现因材施教、育人为本的教育理念,请各学院做好宣传,保证此项工作按期完成,过期不再办理。
附: 1、《bat365在线平台官方网站2007年本科生转专业各院系接收计划汇总表》
2、《bat365在线平台官方网站本科学生转专业审批表》
3、《2007年本科生申请转专业情况汇总表》
4、学籍管理工作任务完成上报材料封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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